作者: 时间:2026-10-07 07:22:51
原标题: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!海口交警严查曝光
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3月4日消息(记者 徐培培)酒驾害人害己,说的不仅是四轮机动车的驾驶人,骑电动自行车同样违法。
记者今日了解到,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,依据《海口市电动自行车自行管理办法》第51条第1款的规定,处以40元罚款。
以下曝光一批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,希望广大市驾驶人引以为戒,安全出行。
姓名:吴某键
车牌号:海口248143
身份证:4600261991++++3319
违法路段:金龙路玉沙路至明珠路路段
酒精检测值:21mg/100ml
姓名:张某恒
车牌号:海口591422
身份证号码:4600071968++++0815
违法路段:南沙路东方娱乐城路段
酒精检测值:54mg/100ml
姓名:叶某洋
身份证号码:5137011991++++5714
车牌号码:无
违法路段:海秀路桥中路段
酒精检测值:120mg/100ml
姓名:郑某育
身份证号码:4601001957++++0911
车牌号码:海口861586
违法路段:金龙路与玉沙路路段
酒精检测值:104mg/100ml
(徐培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