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时间:2026-09-29 14:14:14
原标题:一套不足100平方米的房子竟然“蜗居”了十五六个人!记者调查:部分业主打着“青年旅社”旗号违规出租 如果你居住的小区有类似情况 请登录开屏新闻报料
廉价“青旅”内部,塞满高低床。
近日,一段“穷游情侣,在昆明火车站花68元住小区房”的视频流传网络。记者在视频中看到,他们租的是鑫都韵城小区的一处合租房源,客厅以及另外几个房间整整齐齐摆放了七八张高低床,不足100平方米的房子竟然可容下十五六人。据了解,《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从去年5月1日起施行,其中《办法》中明文规定,居住房屋不得分隔搭建出租,不得按照床位出租,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两人。
走访
小区居民担心存在安全隐患
近日,记者来到了鑫都韵城小区进行走访。“小区里确实有一些所谓‘青旅’的公寓出租,有一些提着行李箱的人进进出出。”小区居民张女士说,“小区里合租的情况还是挺多的,不过这些出租的房子毕竟是人家的,我们也不好说什么,但是有的居民很离谱,为了能多赚点钱,就把100平方米的房子隔断,摆放高低床进行群租。”
在一旁带孩子散步的李大妈表示,小区住宅楼有30多层,现在不少人的房子拿出来合租,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。
最近几年来,小区住户陈先生有了换房的想法。“哪怕住到城边上,交通不方便,也比现在的居住品质好。自从陆陆续续开了几家公寓后,治安、公共设施、消防安全等都难以保障。”陈先生说,说得好听是出租公寓,其实就是群租,来这里租房的大都是来旅游的旅客,基本上都是大包小包的,平时坐个电梯都能遇到。陈先生坦言,最担心的还是安全隐患。“由于是群租房,无论白天晚上都会有不少人出入,租客们为了方便出入,还喜欢用砖头顶住单元防盗门,这让楼道内的其他住户非常担心人身财产安全。此外,来租房的人基本都是租住个一两天就走了,都没有人爱护小区卫生,随手乱扔的垃圾也是令人见了心烦的一件事。”
调查
房间摆满高低床,可住下十五六人
多日来,记者走访调查了昆明多个小区,发现以前昆明的群租房大多用于餐饮、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员工的宿舍,但随着房价和房租不断推高,群租房的对象也不再限于员工宿舍了,有不少房东打着“青年旅社”的名义,以每月五六百元不等的价格出租床位,一间房屋就摆放了10多张高低床。
记者在网上或手机各大租房App上搜索“青旅”发现,不少出租房屋改为“青旅”的很多,价格最低一晚35元,最高需要三四百元,从页面上看,这些“青旅”没有营业执照等明显标识。随后,记者联系了一家鑫都韵城小区里的“青旅”,在网上预订好后以租客的身份来到了这家店,进门记者就看到多个房间内放有高低床,并不是单间出租。
“不是按间租吗,怎么是按照床位出租呢?”记者问。负责带记者看房的服务人员告诉记者,“35元怎么可能租到一间?都是按床位租的。现在生活节奏快,床位就是专门提供给附近员工休息的。”按租房信息显示,该合租房目前出租的为3人房,每月费用300元,水、电、上网费用全包。可实地走访,该套两室一厅的房子,仅有一间小房间里放有一张双人床,而另一间稍大的房间和客厅里都整齐地放着三四张高低床,厨房和卫生间共用。细细数来,这间不到10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的“青旅”可住下十五六人。
而在同一手机App上输入关键词“青旅”,类似这样的出租房居然有不少。在翠湖、小西门、五一路等市中心都有类似的“青旅”,费用每个月200元至500元不等。
一位业内人士透露,这些所谓的“青旅”大部分都是二房东每个月花一千五六租的一套房子,随便装修下,买些高低床放进去对外出租。“至于上网,有的宽带服务商的包年费用500元都不到,电费也可以采取套餐购买,只是水费比较多。老小区的物管费很低,有的甚至没有。一套三室的房子,如果单间出租每个月顶多2100元,按床位出租,每个床位每个月可以租500元到600元,利润可观。”
住房隔成8间出租,被有关部门调查整改
家住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金尚俊园的一位住户告诉记者,前段时间楼上有业主把原本设计为四房两厅的居民住房,分隔搭建为8间房,供人群组,获取暴利,“最多时里面居住了16个人,天天噪音扰民,吵得我们每天晚上无法入睡,日常生活受到影响。整整4年半时间,我报警、拨打12345市长热线,反映群组房噪音扰民的问题,均得不到解决。《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去年施行,根据《办法》的相关条例,楼上业主严重违反上述规定。对于违法群租问题,我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反映,希望恢复房屋原始设计。”
经过反映,有关部门介入调查,经过核查得知,违规业主将房屋委托给某房屋中介,由该房屋中介再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居住,房屋面积大约130平方米,用轻型板材隔成8间,10余人居住。最终根据规定,现场工作人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,要求业主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,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,不得按照床位出租。
规定
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 不得按照床位出租
《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规定:
出租居住房屋,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,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,不得按照床位出租;原始设计为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、车库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,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;
出租居住房屋,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两人(有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),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;
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由县(市)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
逾期不改正的,由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。
互动
发现房屋隔断出租 请拍图上传开屏新闻
虽然《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去年5月正式实施,但仍存在违规搭建改造,破坏原有设计的居民住房,分隔搭建供人群组,获取暴利的情况。如果你居住的小区有分隔搭建后出租等违法现象,请用手机将违法行为记录下来,并通过春城晚报-开屏新闻“拍客”功能上传反映违法行为,春城晚报将曝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。(记者 刘嘉 摄影报道)